衡陽法庭筆記|為一份魚香肉絲蓋飯告上法庭!值嗎?
2025-07-23 11:54:37 來源:中國衡陽新聞網 作者:唐家華
阿梅(化名)在美食外賣平臺開了家小炒店,生意剛有起色。2024年3月22日傍晚,顧客小麗點了份魚香肉絲蓋飯。
半小時后,小麗在平臺上聯(lián)系阿梅:“吃完頭好暈,你家是不是用預制菜糊弄人?趕緊退款!”阿梅連忙解釋:“食材都是當天采買的,要是覺得不舒服,我陪你去醫(yī)院檢查?”小麗卻不耐煩地說:“不用你假好心!”
阿梅不放心,按地址找到小麗小區(qū),發(fā)消息說要帶她去醫(yī)院,被直接拒絕。無奈之下,阿梅報了警。民警上門時,小麗隔著電話說自己能去醫(yī)院,還抱怨阿梅跟蹤騷擾,不肯見面協(xié)商。
當晚,阿梅店里的評價區(qū)突然出現(xiàn)一條匿名留言:“吃完頭暈到炸!預制菜冒充現(xiàn)炒,垃圾外賣別害人,這種店趕緊查封!”好在平臺系統(tǒng)很快檢測到過激言論,不到兩小時就把評論隱藏了。
可阿梅越想越委屈,自己明明用心做餐,卻被這樣指責。她一紙訴狀告到法院,要求小麗刪除差評、公開道歉,還得賠償?shù)赇佉虼耸艿膿p失和律師費。(衡陽新聞網記者 唐家華整理)
法院判決: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。
法官說法:經營者應容忍消費者的非惡意差評,把消費者的評價權、監(jiān)督權視為鞭策和激勵,有針對性地采取改進措施,不斷提高商品和服務質量。消費者在消費后進行評價是行使正當權利的體現(xiàn),應把握好評價的分寸和尺度,要基于事實發(fā)表對商品或服務的評價,不惡意詆毀,不侮辱、誹謗等。
記者手記:為一個蓋飯告上法庭,想必定有隱情,因為律師費已不知值多少個蓋飯。